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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those Immortal Articles.

帝範(The Paragon of Emperors)

唉,引文不可乱用。经过一番查证,只在《帝范:崇文第十二》里找到了“取法於上,僅得為中;取法於中,故為其下”这句话,什么论语啊、孙子啊,全是以讹传讹。还好发现及时,=。=

另按,aib这个编码只支持简体字“范”,“範”这个字在输入法切换到繁体模式打不出来。

Source: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E5%B8%9D%E7%AF%84

帝範
作者:李世民 唐
  唐貞觀二十二年太宗文皇帝禦撰,以賜太子者也。新、舊《唐書》皆雲四卷。晁公武《讀書誌》僅載六篇。陳振孫《書錄解題》亦題曰一卷。此本載《永樂大典》中,凡一十二篇,首尾完具。後有元吳萊跋,謂征雲南僰夷時,始見完書。考其事在泰定二年。蓋此書南宋佚其半,至元乃復得舊本,故明初轉有全文也。《唐書·藝文誌》載有賈行註。而《舊唐書·敬宗本紀》稱:寶歷二年,秘書省著作郎韋公肅註是書以進,特賜錦采百疋。是唐時已有二註。今本註無姓名,觀其體裁,似唐人註經之式。而其中時稱楊萬裏、呂祖謙之言,蓋元人因舊註而補之。其詞雖不免冗贅,而援引頗為詳洽,足資參考。惟傳寫多所脫誤,謹旁考諸書,一一厘訂,各附案語於下方。仍依舊史,厘為四卷,以復其舊焉。

帝範序

朕聞大德曰生,大寶曰位。辯其上下,樹之君臣,所以撫育黎元,鈞陶庶類,自非克明克哲,允武允文,皇天眷命,歷數在躬,安可以濫握靈圖,叨臨神器!是以翠媯薦唐堯之德,元圭賜夏禹之功。丹字呈祥,周開八百之祚;素靈表瑞,漢啟重世之基。由此觀之,帝王之業,非可以力爭者矣。

昔隋季版蕩,海內分崩。先皇以神武之姿,當經綸之會,斬靈蛇而定王業,啟金鏡而握天樞。然由五嶽含氣,三光戢曜,豺狼尚梗,風塵未寧。朕以弱冠之年,懷慷慨之誌,思靖大難,以濟蒼生。躬擐甲胄,親當矢石。夕對魚鱗之陣,朝臨鶴翼之圍,敵無大而不摧,兵何堅而不碎,剪長鯨而清四海,掃槍而廓八紘。乘慶天潢,登暉璇極,襲重光之永業,繼大寶之隆基。戰戰兢兢,若臨深而禦朽;日慎一日,思善始而令終。

汝以幼年,偏鐘慈愛,義方多闕,庭訓有乖。擢自維城之居,屬以少陽之任,未辯君臣之禮節,不知稼穡之艱難。每思此為憂,未嘗不廢寢忘食。自軒昊以降,迄至周隋,以經天緯地之君,纂業承基之主,興亡治亂,其道煥焉。所以披鏡前蹤,博覽史籍,聚其要言,以為近誡雲耳。

君體第一

夫人者國之先,國者君之本。人主之體,如山嶽焉,高峻而不動;如日月焉,貞明而普照。兆庶之所瞻仰,天下之所歸往。寬大其誌,足以兼包;平正其心足以制斷。非威德無以致遠,非慈厚無以懷人。撫九族以仁,接大臣以禮。奉先思孝,處位思恭。傾己勤勞,以行德義,此乃君之體也。

建親第二

夫六合曠道,大寶重任。曠道不可偏制,故與人共理之;重任不可獨居,故與人共守之。是以封建親戚,以為藩衛,安危同力,盛哀一心。遠近相持,親疏兩用。並兼路塞,逆節不生。昔周之興也,割裂山河,分王宗族。內有晉鄭之輔,外有魯衛之虞。故蔔祚靈長,歷年數百。秦之季也,棄淳於之策,納李斯之謀。不親其親,獨智其智,顛覆莫恃,二世而亡。斯豈非枝葉不疏,則根柢難拔;股肱既殞,則心腹無依者哉!漢初定關中,誠亡秦之失策,廣封懿親,過於古制。大則專都偶國,小則跨郡連州。末大則危,尾大難掉。六王懷叛逆之誌,七國受鈇鉞之誅。此皆地廣兵強積勢之所致也。魏武創業,暗於遠圖。子弟無封戶之人,宗室無立錐之地。外無維城以自固,內無盤石以為基。遂乃大器保於他人,社稷亡於異姓。語曰:「流盡其源竭,條落則根枯。」此之謂也。

夫封之太強,則為噬臍之患;致之太弱則無固本之基。由此而言,莫若眾建宗親而少力。使輕重相鎮,憂樂是同。則上無猜忌之心,下無侵冤之慮。此封建之鑒也。斯二者,安國之基。

君德之宏,唯資博達。設分縣教,以術化人。應務適時,以道制物。

術以神隱為妙,道以光大為功。括蒼旻以體心,則人仰之而不測;包厚地以為量,則人循之而無端。蕩蕩難名,宜其宏遠。且敦穆九族,放勛流美於前;克諧烝乂,重華垂譽於後。無以奸破義,無以疏間親。察之以德,則邦傢俱泰,骨肉無虞,良為美矣。

求賢第三

夫國之匡輔,必待忠良。任使得人,天下自治。故堯命四嶽,舜舉八元,以成恭己之隆,用贊欽明之道。士之居世,賢之立身,莫不戢翼隱鱗,待風雲之會;懷奇蘊異,思會遇之秋。是明君旁求俊乂,博訪英賢,搜揚側陋。不以卑而不用,不以辱而不尊。昔伊尹,有莘之媵臣;呂望,渭濱之賤老。夷吾困於縲紲;韓信弊於逃亡。商湯不以鼎俎為羞,姬文不以屠釣為恥,終能獻規景毫,光啟殷朝;執旌牧野,會昌周室。

齊成一匡之業,實資仲父之謀;漢以六合為家,是賴淮陰之策。

故舟航之絕海也,必假橈楫之功;鴻鵠之淩雲也,必因羽翮之用;帝王之為國也,必藉匡輔之資。故求之斯勞,任之斯逸。照車十二,黃金累千,豈如多士之隆,一賢之重。此乃求賢之貴也。

審官第四

夫設官分職,所以闡化宣風。故明主之任人,如巧匠之制木,直者以為轅,曲者以為輪;長者以為棟梁,短者以為栱角。無曲直長短,各有所施。明主之任人,亦由是也。智者取其謀,愚者取其力;勇者取其威,怯者取其慎,無智、愚、勇、怯,兼而用之。故良匠無棄材,明主無棄士。不以一惡忘其善;勿以小瑕掩其功。割政分機,盡其所有。然則函牛之鼎,不可處以烹雞;捕鼠之貍,不可使以搏獸;一鈞之器,不能容以江漢之流;百石之車,不可滿以鬥筲之粟。何則大非小之量,輕非重之宜。

今人智有短長,能有巨細。或蘊百而尚少,或統一而為多。有輕才者,不可委以重任;有小力者,不可賴以成職。委任責成,不勞而化,此設官之當也。斯二者治亂之源。

立國制人,資股肱以合德;宣風道俗,俟明賢而寄心。列宿騰天,助陰光之夕照;百川決地,添溟渤之深源。海月之深朗,猶假物而為大。君人禦下,統極理時,獨運方寸之心,以括九區之內,不資眾力何以成功?必須明職審賢,擇材分祿。得其人則風行化洽,失其用則虧教傷人。故雲則哲惟難,良可慎也!

納諫第五

夫王者,高居深視,虧聽阻明。恐有過而不聞,懼有闕而莫補。所以設鞀樹木,思獻替之謀;傾耳虛心,佇忠正之說。言之而是,雖在仆隸芻蕘,猶不可棄也;言之而非,雖在王侯卿相,未必可容。其義可觀,不責其辯;其理可用,不責其文。至若折檻懷疏,標之以作戒;引裾卻坐,顯之以自非。故雲忠者瀝其心,智者盡其策。臣無隔情於上,君能遍照於下。

昏主則不然,說者拒之以威;勸者窮之以罪。大臣惜祿而莫諫,小臣畏誅而不言。恣暴虐之心,極荒淫之誌。其為雍塞,無由自知。以為德超三皇,材過五帝。至於身亡國滅,豈不悲哉!此拒諫之惡也。

去讒第六

夫讒佞之徒,國之蟊賊也。爭榮華於旦夕,競勢利於市朝。以其諂諛之姿,惡忠賢之在己上;姦邪之誌,恐富貴之不我先。朋黨相持,無深而不入;比同相習,無高而不升。令色巧言,以親於上;先意承旨,以悅於君。朝有千臣,昭公去國而不悟;弓無九石,寧一終身而不知。

以疏間親,宋有伊戾之禍;以邪敗正,楚有郤宛之誅。斯乃暗主庸君之所迷惑,忠臣孝子之可泣冤。故藂蘭欲茂,秋風敗之;王者欲明,讒人蔽之。此奸佞之危也。斯二者,危國之本。

砥躬礪行,莫尚於忠言;敗德敗正,莫逾於讒佞。今人顏貌同於目際,猶不自瞻,況是非在於無形,奚能自睹?何則飾其容者,皆解窺於明鏡,修其德者,不知訪於哲人。詎自庸愚,何迷之甚!良由逆耳之辭難受,順心之說易從。彼難受者,藥石之苦喉也;此易從者,鴆毒之甘口也!明王納諫,病就苦而能消;暗主從諛,命因甘而致殞。可不誡哉!可不誡哉!

誡盈第七

夫君者,儉以養性,靜以修身。儉則人不勞,靜則下不擾。人勞則怨起,下擾則政乖。人主好奇技淫聲、鷙鳥猛獸,遊幸無度,田獵不時。如此則徭役煩,徭役煩則人力竭,人力竭則農桑廢焉。人主好高臺深池,雕琢刻鏤,珠玉珍玩,黼黻絺綌。如此則賦斂重,賦斂重則人才遺,人才遺則饑寒之患生焉。亂世之君,極其驕奢,恣其嗜欲。土木衣緹繡,而人裋褐不全;犬馬厭芻豢,而人糟糠不足。故人神怨憤,上下乖離,佚樂未終,傾危已至。此驕奢之忌也。

崇儉第八

夫聖世之君,存乎節儉。富貴廣大,守之以約;睿智聰明,守之以愚。不以身尊而驕人,不以德厚而矜物。茅茨不剪,采椽不斫,舟車不飾,衣服無文,土階不崇,大羹不和。非憎榮而惡味,乃處薄而行儉。

故風淳俗樸,比屋可封。斯二者,榮辱之端。奢儉由人,安危在己。五關近閉,則嘉命遠盈;千欲內攻,則兇源外發。是以丹桂抱蠹,終摧榮耀之芳;朱火含煙,遂郁淩雲之焰。以是知驕出於誌,不節則誌傾;欲生於心,不遏則身喪。故桀紂肆情而禍結,堯舜約己而福延,可不務乎?

賞罰第九

夫天之育物,猶君之禦眾。天以寒暑為德,君以仁愛為心。寒暑既調,則時無疾疫;風雨不節,則歲有饑寒。仁愛下施,則人不雕弊;教令失度,則政有乖違。防其害源者,使民不犯其法;開其利本者,使民各務其業。顯罰以威之,明賞以化之。威立則惡者懼,化行則善者勸。適己而妨於道,不加祿焉;逆己而便於國,不施刑焉。故賞者不德君,功之所致也;罰者不怨上,罪之所當也。故《書》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此賞罰之權也。

務農第十

夫食為人天,農為政本。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誌廉恥。故躬耕東郊,敬授人時。國無九歲之儲,不足備水旱;家無一年之服,不足禦寒暑。然而莫不帶犢佩牛,棄堅就偽。求什一之利,廢農桑之基。以一人耕而百人食,其為害也,甚於秋螟。莫若禁絕浮華,勸課耕織,使人還其本,俗反其真,則競懷仁義之心,永絕貪殘之路,此務農之本也。斯二者,制俗之機。

子育黎黔,惟資威惠。惠而懷也,則殊俗歸風,若披霜而照春日;威可懼也,則中華懾軏,如履刃而戴雷霆。必須威惠並馳,剛柔兩用,畫刑不犯,移木無欺。賞罰既明,則善惡斯別;仁信普著,則遐邇宅心。勸穡務農,則饑寒之患塞;遏奢禁麗,則豐厚之利興。且君之化下,如風偃草。上不節心,則下多逸誌;君不約己,而禁人為非,是猶惡火之燃,添薪望其止焰;忿池之濁,撓浪欲止其流,不可得也。莫若先正其身,則人不言而化矣。

閱武第十一

夫兵甲者,國之兇器也。土地雖廣,好戰則人雕;邦國雖安,亟戰則人殆。雕非保全之術,殆非擬寇之方。不可以全除,不可以常用,故農隙講武,習威儀也。是以勾踐軾蛙,卒成霸業;徐偃棄武,遂以喪邦。何則?越習其威,徐忘其備。孔子曰:不教人戰,是謂棄之。故知弧矢之威,以利天下。此用兵之機也。

崇文第十二

夫功成設樂,治定製禮。禮樂之興,以儒為本。宏風導俗,莫尚於文;敷教訓人,莫善於學。因文而隆道,假學以光身。不臨深溪,不知地之厚;不遊文翰,不識智之源。然則質蘊吳竿,非筈羽不美;性懷辯慧,非積學不成。是以建明堂,立辟雍。博覽百家,精研六藝,端拱而知天下,無為而鑒古今。飛英聲,騰茂實,光於不朽者,其唯學乎?此文術也。斯二者,遞為國用。

至若長氣亙地,成敗定乎筆端;巨浪滔天,興亡決乎一陣。當此之際,則貴幹戈而賤庠序。及乎海嶽既晏,波塵已清,偃七德之餘威,敷九功之大化。當此之際,則輕甲胄而重詩書。是知文武二途,舍一不可,與時優劣,各有其宜。武士儒人,焉可廢也。此十二條者,帝王之大綱也。安危興廢,鹹在茲焉。

人有雲,非知之難,惟行之不易;行之可勉,惟終實難。是以暴亂之君,非獨明於惡路;聖哲之主,非獨見於善途。良由大道遠而難遵,邪徑近而易踐。小人俯從其易,不得力行其難,故禍敗及之;君子勞處其難,不能力居其易,故福慶流之。故知禍福無門,惟人所召。欲悔非於既往,惟慎禍於將來。當擇聖主為師。毋以吾為前鑒。取法於上,僅得為中;取法於中,故為其下(Aim high or you will fall below)。自非上德,不可效焉。吾在位以來,所制多矣。奇麗服,錦繡珠玉,不絕於前,此非防欲也;雕楹刻桷,高臺深池,每興其役,此非儉誌也;犬馬鷹鶻,無遠必致,此非節心也;數有行幸,以亟勞人,此非屈己也。斯事者,吾之深過,勿以茲為是而後法焉。但我濟育蒼生其益多,平定寰宇其功大,益多損少,人不怨;功大過微,德未虧。然猶之盡美之蹤,於焉多愧;盡善之道,顧此懷慚。況汝無纖毫之功,直緣基而履慶?若崇善以廣德,則業泰身安;若肆情以從非,則業傾身喪。且成遲敗速者,國基也;失易得難者,天位也。可不惜哉?

First they came…

Als die Nazis die Kommunist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Kommunist.

Als sie die Sozialdemokraten einsperr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Sozialdemokrat.

Als sie die Gewerkschafter holten,
habe ich nicht protestiert;
ich war ja kein Gewerkschafter.

Als sie die Jud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Jude.

Als sie mich holten,
gab es keinen mehr, der protestierte.

— Martin Niemöller

七子之歌

闻一多

  邶有七子之母不安其室。七子自怨自艾,冀以回其母心。诗人作《凯风》以愍之。吾国自《尼布楚条约》迄旅大之租让,先后丧失之土地,失养于祖国,受虐于异类,臆其悲哀之情,盖有甚于《凯风》之七子,因择其中与中华关系最亲切者七地,为作歌各一章,以抒其孤苦亡告,眷怀祖国之哀忱,亦以励国人之奋兴云尔。国疆崩丧,积日既久,国人视之漠然。不见夫法兰西之ALSACE—LORRAINE耶?“精诚所至,金石能开。”诚如斯,中华“七子”之归来其在旦夕乎!

  (译文:《诗经·邶风》中记载七子的母亲有外心,七个孩子就自责自己有过失,希望母亲回心转意。诗人作《凯风》的诗来怜悯,我国自尼布楚条约到旅顺大连的向外国租让,先后丧失的土地,离开了祖国的养育,受外国人的虐待,考虑他们的悲哀之情,要比《凯风》中描写的七子还要厉害,为此,就选择了和中华关系最亲切的七块地,各写了一首诗歌,借此来替他们抒发有孤独的苦而无处告诉的感情,缅怀祖国的哀痛,也以此激励全国人民的兴奋感情。国土丧失,日子已经很久了,全国人民漠然地对待。你没有看见法兰西的阿尔萨斯-洛林吗?“精诚达到的地方,就是金子和石头也能开花。”真要是这样的话,我中华的“七子”的归来大概就在朝夕之间了!)

澳门

  你可知妈港不是我的真名姓?

  我离开你的襁褓太久了,母亲!

  但是他们掳去的是我的肉体,

  你依然保管着我内心的灵魂。

  三百年来梦寐不忘的生母啊!

  请叫儿的乳名,叫我一声“澳门”!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香港

  我好比凤阙阶前守夜的黄豹,

  母亲呀,我身份虽微,地位险要。

      如今狞恶的海狮扑在我身上,

  啖(dàn)着我的骨肉,咽着我的脂膏;

  母亲呀,我哭泣号啕,呼你不应。

  母亲呀,快让我躲入你的怀抱!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台湾

  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

      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

  我胸中还氤氲着郑氏的英魂,

  精忠的赤血点染了我的家传。

      母亲,酷炎的夏日要晒死我了,

  赐我个号令,我还能背城一战。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威海卫

  再让我看守着中华最古的海,

  这边岸上原有圣人的丘陵在。

  母亲,莫忘了我是防海的健将,

  我有一座刘公岛作我的盾牌。

  快救我回来呀,时期已经到了。

  我背后葬的尽是圣人的遗骸!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广州湾 (即今广东省湛江港)

  东海和硇洲是我的一双管钥,

  我是神州后门上的一把铁锁。

      你为什么把我借给一个盗贼?

  母亲呀,你千万不该抛弃了我!

  母亲,让我快回到你的膝前来,

  我要紧紧地拥抱着你的脚踝。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九龙

  我的胞兄香港在诉他的苦痛,

  母亲呀,可记得你的幼女九龙?

  自从我下嫁给那镇海的魔王,

  我何曾有一天不在泪涛汹涌!

  母亲,我天天数着归宁的吉日,

  我只怕希望要变作一场空梦。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旅顺,大连

  我们是旅顺,大连,孪生的兄弟。

      我们的命运应该如何的比拟?

  两个强邻将我来回的蹴蹋,

  我们是暴徒脚下的两团烂泥。

  母亲,归期到了,快领我们回来。

  你不知道儿们如何的想念你!

  母亲!我们要回来,母亲!

在战略上我们要藐视一切敌人,在战术上我们要重视一切敌人。

为了同敌人作斗争,我们在一个长时间内形成了一个概念,就是说,在战略上我们要藐视一切敌人,在战术上我们要重视一切敌人。也就是说在整体上我们一定要藐视它,在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上我们一定要重视它。如果不是在整体上藐视敌人,我们就要犯机会主义的错误。马克思、恩格思只有两个人,那时他们就说全世界资本主义要被打倒。但是在具体问题上,在一个一个敌人的问题上,如果我们不重视它,我们就要犯冒险主义的错误。打仗只能一仗一仗地打,敌人只能一部分一部分地消灭。工厂只能一个一个地盖,农民犁地只能一块一块的犁,就是吃饭也是如此。我们在战略上藐视吃饭:这顿饭我们能够吃下去。但是具体地吃,却是一口口地吃的,你不可能把一桌酒席一口吞下去。这叫做各个解决,军事书上叫做各个击破。

————在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莫斯科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毛泽东同志论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人民出版社版第25页

枯萎的花,比枯萎的叶子更难看。

“枯萎的花,比枯萎的叶子更难看。”—— 木心《哥伦比亚的背影》书中某文的一句。

原语境乃是,上世纪某个时候,一群剑桥学子期待着一批希腊留学生,以为他们也像古希腊雕塑一般英武俊硕,如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一般睿智洒脱,却等到了一批形容猥琐的现代希腊人。在学生们的失望中,一位老教授头也不抬地道出这句话。

一句话之战斗动员

皇国の興廃此の一戦に在り、各員一層奮励努力せよ

内战的前奏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

    约翰•布朗

    (JOHNBROWN)

    在法庭上的最后陈述

    LastStatementtotheCourt

    我相信:如我过去所做的那样……为那些受人鄙视的上帝的可怜的孩子们进行干预,不是错误而是正确的。

    约翰•布朗(1800~1859)是一位狂热的废奴主义者,他相信上帝选择他来摧毁万恶的奴隶制度。他生于康涅狄格州的托灵顿。布朗和他的大家庭(他是20个孩子的父亲)四处搬迁,寻找职业。他们到过俄亥俄、马萨诸塞、纽约和宾夕法尼亚。在各个不同时期,他当过农民、羊毛商、制革者和土地投机商。1855年布朗移居到堪萨斯与他的几个儿子团聚,他们已经在那块因争吵而不得安宁的土地上立界标占有土地。那时堪萨斯正就以自由州加入联邦还是以奴隶州加入联邦的问题展开激烈的争论。“自由州论者”和“边境恶棍”(这是人们对赞成奴隶制的帮伙的称呼)之间的武装冲突产生出“流血的堪萨斯”这种说法。

    1856年,当布朗获悉赞成奴隶制的人洗劫了堪萨斯的劳伦斯城,他非常愤慨。布朗和他的同伴将5个赞成奴隶制的殖民者从他们家中拖出来砍死,以作为对他们的报复。这个事件被称为波塔沃托米大屠杀,它导致更多暴力事件发生,致使200多人丧生。两年后,布朗在密苏里又指挥了一次袭击。在那里,他杀死一个奴隶主,解放了11个奴隶,并和奴隶一起逃到加拿大去。

    1859年10月,约翰•布朗占领了在弗吉尼亚(现为西弗吉尼亚)哈泼斯渡口的美国军工厂。布朗的奇袭队伍由5个黑人和17个白人组成,其中包括他的3个儿子。布朗想武装当地的奴隶,然后他们就可参加他的起义,但他们中没有一个这么做。在与州及联邦军队的一场血战中,这些袭击者被捕了。这次袭击从战术上讲是失败的,但就布朗更大的目标而言,他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它引起全国的注意,加剧了地区间的紧张状况,导致最后的冲突——战争。

    布朗被判叛国罪、谋杀罪和煽动叛乱罪,他的5个同伙逃跑了,但其余的人或是在袭击中被打死,或是被绞死。布朗于1859年11月2日得到法庭判决,12月2日被绞死。布朗在法庭宣布对他的判决时对法庭发表的陈述,第二天就在《纽约先驱报》上刊出。在他被处决的那一天,整个北方把他当作圣人和英雄向他致敬。

    如果法庭允许,我想说几句话:

    首先,除了我所一直承认的即我解放奴隶的计划之外,我否认一切。我的确想把事情办得干净利落,正如我去年冬天干的那样。当时我进入密苏里,在双方没有开一枪的情况下便从那里带走奴隶,穿过这个国家,最后将他们留在加拿大。我计划以更大的规模再做同样的事。这就是我想做的一切。我从来就没想过要去谋杀、叛国或破坏别人的财产,或训练、鼓动奴隶反叛,或举行暴动。

    我还有一项抗议,那就是,我受到这样的惩处是不公平的。如果我是以我所承认的方式进行过干预,而且我承认我所采取的方式已经被公正地核实了——因为我钦佩为本案作证的大部分证人的真诚和坦率,——如果我是为了富人、有权势者、有才智者、所谓的大人物,或是为了他们的任何朋友,无论是其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或任何一个这类人物,而进行这样的干预,并且在这种干预中遭到损害,牺牲了我所有的东西,那一切就没事了。本法庭的每个人就会认为这是一个值得嘉奖的行动,而不是要给予惩处了。

    我想本法庭也承认上帝的法规是有效的。我看到人们吻一本书,我想这本书是《圣经》或者至少是一本《新约全书》,它教导我说,我希望人们怎样待我,我也要怎样待人。它还教导我说,要记住那些受奴役的人们,就像是和他们同受奴役一样。我努力按照这一教诲行动。我说,我还是太年轻,无法理解上帝会待人有别。我相信:如我过去所做的那样,——我总是直率地承认我干过 ——为那些受人鄙视的上帝的可怜的孩子们进行干预,不是错误而是正确的。现在,如果认为有必要,为了推进正义的目标,我必须付出生命,必须把我的鲜血和我孩子们的血,以及在这个奴隶制国家里,其权利被邪恶、凶残且不义的法律所摈弃的千百万人的血混合在一起,我说,那就这么办吧!

    让我再说一句。对于我在审判中所受到的对待,我感到完全满意。考虑到各方面的情况,它比我所预料的要宽宏大量。但我并不觉得自己有罪。我一开始就陈述了什么是我的意图,什么不是。我从未图谋反对任何人的自由,从未有过叛国的企图,从未鼓动奴隶反叛或举行大暴动。我从未鼓励任何人这么做,我总是规劝人们打消这类想法的。

    对于那些与我有关的人所作的陈述,我也想就此说几句。我听说他们中有些人说我诱使他们入伙。但事实正相反。我说这话不是为了伤害他们,而是对他们的软弱感到遗憾。他们中没有一个人不是出于自愿而加入我的队伍,而且大部分人还自己承担费用。许多人在他们来找我之前,我从未见过他们,也从未与他们谈过话,而他们来找我,是为了我所说的那个目的。

    现在,我说完了。

内战的前奏林肯——道格拉斯辩论

The Lincdn Douglas Debates

    斯蒂芬•A•道格拉斯:这个国家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即每个州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奴隶制的存亡。

    亚伯拉罕•林肯:这场争论的真正问题在于……一派的观点将奴隶制度视为邪恶,而另一派的观点不把它视为邪恶。

    1858年,林肯在伊利诺伊州和斯蒂芬•道格拉斯参议员竞选美国参议院席位。他向道格拉斯挑战,在整个州的范围内展开了一系列的辩论。道格拉斯是民主党全国性的风云人物,而林肯出了本州则默默无闻。成千上万人—— 农民、工人、职员等等——前来观战、提问、向自己的一方喝彩。辩论仅集中于一个问题:奴隶制。

    道格拉斯(1813~1861)生于佛蒙特州,20岁时迁居伊利诺伊州。30岁时入选众议院。道格拉斯是一名天才演说家,虽然身材矮小,却以“矮小的巨人”而闻名。1846年,道格拉斯入选参议院。他狂热鼓吹领土扩张。由于西部领土扩张引起了在新的准州里是否允许实行奴隶制的激烈争论,道格拉斯于1854年领头制定了《堪萨斯—内伯拉斯加法案》,此法案取消了《密苏里妥协案》,允许当地居民自行选择。

    道格拉斯认为各州或准州的人民应自行投票决定是否实行奴隶制,林肯则争辩说奴隶制不该再扩展到现存的奴隶州以外的地方去了。林肯坚持认为奴隶制是邪恶的,而道格拉斯也同样坚决地坚持说国家的生存要求尊重民众的主权,即便这会使奴隶制扩展也无妨。

    林肯最终赢得了公众投票,但竞选却失败了(当时参议员由立法机关选举产生而不由公众投票产生)。这次辩论使他成为共和党全国领袖人物,以及1860年总统大选的竞争者。

    以下的交锋于1858年10月15日在伊利诺伊州的阿尔顿展开。

    道格拉斯的开场白

    自从林肯先生和我开始竞选,近四个月时间已经过去。6月16日,共和党代表大会在斯普林菲尔德召开,提名林肯先生作为他们的候选人竞选美国参议员。当时他发表了一篇演说,提出了他所理解的共和党的信条,以及在这场竞争中他要采取的立场。

    林肯先生发言的要点是这样的:首先,这个政府不能在有的州实行奴隶制而有的州自由的这种分裂状态下长存下去,尽管我们的祖先本来就是这样安排的;它们要不都变为自由州,要不都变为奴隶州,要不全是这样,要不全是那样——不然这个国家就不能继续生存。这里我几乎是原字原句向你们转述他的观点的。他提出的第二点是向美国最高法院的征战,因为法院作出了德莱德•斯科特裁决。他特别提出了他反对那项裁决的理由,即它剥夺了《美国宪法》规定的黑人的权利和利益,因为宪法条款规定必须保证每一个州的公民享有各州公民应有的权利、优惠待遇和豁免权。

    7月10日我回到了家乡,对芝加哥的人民发表了演讲。在发言中我表明我的目的是呼吁伊利诺伊州的人民继续进行我在国会一直从事的事业。在那次演说中,我就林肯先生提出的论点与他进行了争论。这样,我们之间的论题就非常清晰明确了。针对林肯先生在斯普林菲尔德提出的两个主张,我在芝加哥的发言中反驳了他。第二天,7月11日,林肯先生在芝加哥回答了我,作了一定程度的解释。并再次重申他在斯普林菲尔德演说中的立场。在芝加哥的演说中,他甚至比过去更进了一步,发表了关于黑人与白人平等的观点。为了佐证他的立场,他采用了洛夫乔伊、科丁和其他一些废奴主义演说家提出的、在本州北部和中部已众所熟知的论点,这就是:既然《独立宣言》宣称人人天赋自由和平等,那么黑人的平等也是不可被剥夺的权利,因此他们应该享有这种权利。他在发言中坚持说《独立宣言》在肯定人人生来平等的条款中包括了黑人;并且居然还说,要是允许一个人认为本条款不包括黑人,那么别人也就可以认为它不包括其他人。他说应该摒弃所有这些人与人的区分、种族与种族的区分;我们应该采取《独立宣言》的立场,宣告人人生来平等。

    这样,林肯先生和我本人之间就针对三个问题展开了争论,本州人民对我们众目以观之。在接下来的7个星期里,在芝加哥演说和我们第一次在奥塔华市相遇这段时间,他和我在许多中部的县区里都对大批的听众作了发言。在我的演说中,我将论题紧扣他采取的三个立场,反驳他关于这个国家不能照我们祖先原来的安排以分为一半自由州一半蓄奴州的方式存在下去的观点;反驳他由于德莱德•斯科特裁决而对最高法院的讨伐;反驳他所说的《独立宣言》关于人人生来平等的提法包括并也适用于黑人而不单单是白人的观点。在我的每一场演说中,我分析林肯先生的三个主张,并指出我认为这些主张中所包含的根本错误。第一,针对他的关于这个政府违反了上帝之规即分裂之家无可持存这项信条,我反驳道这是给我们宪法的不朽缔造者脸上抹黑。我随后说道,我经常重申、现在再次强调,照我看来我们的政府能够按照我们祖先将国家分为部分自由州部分蓄奴州的方式永世长存——每一个州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禁止、废除还是保存奴隶制。这个政府是建立在各州主权的坚实基础上的,各州有权调整自己的地方体制以适应其具体情况。这项权利根据于这样的理解和希望,即各地有其各自的利益,所以各地就必须有其不同和特殊的地方体制及当地体制,以与它的需要和利益相一致。我们祖先创建这个政府时就知道,适合佛蒙特州格林山的法律制度并不适用于南卡罗来纳州富饶的农场;他们当时就知道,正如我们现在很清楚一样,适合伊利诺伊州美丽的草原的法律制度并不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的矿区。他们知道,在幅员如此辽阔的国家里,由于土壤、气候和利益如此多种多样,就必须有相应多样的地方法律、政策和制度使各州适应于自己的情况和需要。由于这个缘故,这个国家建立的基础就是:每一个州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奴隶制及任何其他问题做出决定,而各州不应指责兄弟州的政策,更不应对此横加干涉。

    林肯的回答

    道格拉斯法官设想我们的祖先要使我们的政府处于半奴隶制半自由的状态,这不是事实。应该弄清他所说的含义。他设想奴隶制本身是正义的——是由宪法的缔造者所确立的。而事实的真相是,他们发现奴隶制存在于我们之中,却对此现实无可奈何。在创建政府的过程中,他们留下了这个制度和许多其他不尽如人意之处。他们发现了奴隶制的存在而又留下了它,是因为立即取消它很困难——这其实是绝无可能的。当道格拉斯法官问我为什么我们不能按祖先安排的那样使政府保持半奴隶制半自由的状态时,他的问题是建立在一个本身就是错误的设想上的。现在我对他提一个问题:我们政府的祖先所采取的与存在于我们中的这个因素有关的政策是世界上最好的政策、惟一明智的政策、惟一可由我们安全地继承实施的政策、永远给与我们和平的政策——除非我们让这个危险的因素统治我们所有人并成为全国性的制度,——那么我要问他为什么他不愿这个政策原样保持•我要问他为什么他急于提出与它有关的一个新政策•他自己说过他提出了一个新政策……

    好吧,先不论奴役黑人在道德上是公正的还是邪恶的。我还是希望我们新的准州处于这样的情况:白人能找到他们的家园——能找到一块他们能改善处境的地方;在那里他们能置身于一片新的土地上得以提高生活条件。我希望如此,并非仅仅是(正如我在其他地方说过的那样,在这里我还要说)对于生长在我们之间的自己的人民而言,同时也是对于不论身处何地的自由的白人而言——全世界的白人——在那里不论是汉斯、贝普提斯特、帕特里克还是世界上任何其他人都能找到新家园并过上更好的生活。

    在过去的场合我曾提到过、而我不妨再提一下我所认为的道格拉斯法官和我之间的论题之究竟所在。说我要在自由州和蓄奴州之间挑起战火,这一点我们之间没什么可争的。他设想我要在白色种族和黑色种族之间建立一种完善的社会和政治平等,这也没有什么可争的。这些都不是真正的论题,而道格拉斯法官却企图就它们挑起争论。指责我持有这些主张是毫无事实根据的。这场争论的真正问题在于——使人人心头感到压力的问题——一派的观点将奴隶制度视为邪恶,而另一派的观点不把它视为邪恶。视这个国家的奴隶制度为邪恶的观点是共和党的观点。他们的一切行动、一切论点都围绕这个观点而展开,他们所有的主张都由这个观点而延伸。他们将奴隶制度视为道义、社会和政治上的邪恶;但在持这种看法的同时,他们对这个制度在我们中的既成事实也有着正确的认识,知道以恰当的方式摆脱它有许多难处,还注意到这个问题所牵涉的所有宪法上的责任。然而,由于对这些问题有正确的认识,他们渴望就此制定一条方针以确保奴隶制不会产生更大的危险。他们坚持认为,奴隶制应在尽可能的程度上被作为邪恶来处理,而将它作为邪恶来处理的一个方法是应规定它不能再扩大。他们还渴望制定一条方针确保邪恶的奴隶制将于某时用和平的方式予以终结。这些就是我所理解的他们关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他们所有的观点、他们所有的论点和主张都不出这个范围。我曾经说过、这里还要重申的是,如果我们其中有谁不认为奴隶制度在我所提及的任何方面是邪恶的,他就站错了位置而不应属于我们这边。如果我们其中有谁对奴隶制如此耐不住性子而无视它在我们中的既成事实,无视立即以恰当的方式摆脱它的困难,无视它所牵涉的宪法上的责任,他在我们的阵地上就站错了位置。我们在实际行动中不予他以同情;他在我们之中是位置不当的。

    关于将奴隶制作为邪恶处理并遏制其蔓延这个问题我还有话要说。除开这个奴隶制度以外,还有什么其他东西威胁过这个国家的生存吗•在我们中间,什么东西是被视为最可珍贵的呢•是我们自己的自由和繁荣。除开这个奴隶制度以外,还有什么东西威胁过我们的自由和繁荣呢•如果这是真实的话,那你又怎能通过扩展奴隶制——使之蔓延,将其壮大——来改善事物的现状呢•你身上长着一个囊肿毒瘤,但无法将它割除,因为这样做会使你流血致死;然而,治疗的方法却肯定不是将毒瘤繁延、使其扩散于你的全身。这不是处理被你视为邪恶的东西的恰当方式。你再看看这种处理它的邪恶的和平的方式——抑制它的扩散,不让它蔓延至原先它所不存在的新的准国土里去。这是一种和平的方式、传统的方式。我们的先辈为这种方式的运用给我们树立了典范。

    在另一方面,我已说过有种观点认为奴隶制度不是邪恶的,这是今天民主党的观点。我并不是想说凡持有这种观点的人都明确主张奴隶制是正义的,这一派包括所有那些明确主张它是正义的人,以及所有像道格拉斯法官那样将其视为无关紧要而不表示它是正义还是邪恶的人。这两种人汇总成一派,不把奴隶制度视为邪恶。

    对于这种制度,民主党的方针不能容忍人们对其邪恶的一丁半点发表只言片语或作出最微小的暗示。就拿道格拉斯法官的论点为例吧。他说他“不在乎奴隶制”在准州里“被通过还是被否决”。对他的这种说法,我本人并不在乎这是用来表示他个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还是仅用来表示他所希望建立的全国性的方针——这对解释我的观点同样有价值。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像他那样说,只要这个人不认为奴隶制有什么邪恶就行。然而,没人能符合逻辑地说出这番话,假如他确实看到了奴隶制的邪恶,因为没人能符合逻辑地说他对一种邪恶是被通过还是被否决满不在乎。他可以说他不在乎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被通过还是被否决,但他必须符合逻辑地在一件正义的事物和一件邪恶的事物之间做出选择。道格拉斯法官争辩说,只要一个地方需要奴隶,他们就有权拥有奴隶。要是奴隶制不是邪恶的,他们则可以拥有奴隶,但如果奴隶制是恶的,他就不能说人们有权作恶。他说,根据对等的道理,奴隶正像其他财产一样应允许进入一个新的准州。要是奴隶和其他财产毫无区别的话,这样说是严格地符合逻辑的;要是它和其他财产是对等的话,这个论点是完全符合逻辑的。但是如果你坚信一边是邪恶的而另一边是公正的,那么公正和邪恶之间就没有什么可比性。你们可以从头到尾将民主党的方针细细地寻查一遍,不论是体现在其法令文书中,体现在德莱德•斯科特裁决中,体现在交谈言论中,还是体现在其精悍的格言体的论点中——奴隶制有什么邪恶这样的观点都被小心谨慎地排除在外。

    这就是论题的真正所在。这就是道格拉斯法官和我的舌战在偃息旗鼓时仍将继续存留于这个国家的问题。它是两种原则——正义和邪恶——之间在世界范围内永无休止的争斗。这两种原则自太古以来就针锋相对,并将永远斗争下去。其中之一是人类共同的权利,另一个则是神授的君王的权利。这后一种原则不论以何种面目发展都本性不移。它怀着一如既往的精神说道:“你们工作吧、辛劳吧!你们挣回面包供我享用吧!”它不管以何种形式出现,不论是出自一个恣意践踏本国人民于脚下的君王之口,还是出自一个种族要奴役另一个种族的辩解,都出于那个专横暴虐的原则……

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

马克思

自然本身给动物规定了它应该遵循的活动范围,动物也就安分地在这个范围内活动,不试图越出这个范围,甚至不考虑有其他什么范围的存在。神也给人指定了共同 的目标——使人类和他自己趋于高尚。但是,神要人自己去寻找可以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神让人在社会上选择一个最适合于他、最能使他和社会都得到提高的地 位。

能有这样的选择是人比其他生物远为优越的地方。但是,这同时也是可能毁灭人的一生、破坏他的一切计划并使他陷于不幸的行为。因此,认真地考虑这种选择——这无疑是开始走上生活道路而又不愿拿自己最重要的事业去碰运气的青年的首要责任。

每个人眼前都有一个目标,这个目标至少在他本人看来是伟大的,而且如果最深刻的信念,即内心深处的声音,认为这个目标是伟大的,那他实际上也是伟大的,因为神决不会使世人完全没有引导,神总是轻声而坚定地作着启示。

但是,这声音很容易被淹没,因为灵感的东西可能须臾而生,同样可能须臾而逝。也许,我们的幻想油然而生,我们的感情激动起来,我们的眼前浮想联翩,我们狂 热地追求我们以为是神本身给我们指出的目标。但是,我们梦寐以求的东西很快就使我们厌恶——于是我们的整个存在也就毁灭了。

因此,我们应当认真考虑:所选择的职业是不是真正使我们受到鼓舞?我们的内心是不是同意?我们受到的鼓舞是不是一种迷误?我们认为是神的召唤的东西是不是一种自欺?但是,不找出鼓舞的来源本身,我们怎么能认清这些呢?

伟大的东西是光辉的,光辉则引起虚荣心,而虚荣心容易给人鼓舞或者是一种我们觉得是鼓舞的东西。但是,被名利弄得鬼迷心窍的人,理智已无法支配他,于是他一头栽进那不可抗拒的欲念驱使他去的地方。他已经不再自己选择他在社会上的地位,而听任偶然机会和幻想去决定它。

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因为它不是那种使我们长期从事而始终不会情绪低落的职业。相反,我们很快就会觉得,我们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我们的理想没有实现,我们就将怨天尤人。

但是,不只是虚荣心能够引起对这种或那种职业突然的热情。也许,我们自己也会用幻想把这种职业美化,把它美化成人生所能提供的至高无上的东西。我们没有仔细分析它,没有衡量它的全部份量,即它让我们承担的重大责任。我们只是从远处观察它,然而从远处观察是靠不住的。

在这里,我们自己的理智不能给我们充当顾问,因为它既不是依靠经验,也不是依靠深入的观察,而是被感情所欺骗,受幻想所蒙蔽。然而,我们的目光应该投向哪里呢?在我们丧失理智的地方,谁来支持我们呢?

是我们的父母, 他们走过了漫长的生活道路, 饱尝了人世的辛酸——我们的心这样提醒我们。

如果我们通过冷静的研究,认清了所选择的职业的全部份量,了解它的困难以后,我们仍然对它充满热情,我们仍然爱它,觉得自己适合它,那时我们就应该选择它,那时我们既不会受热情的欺骗,也不会仓促从事。

但是,我们并不能总是能够选择我们自认为适合的职业。我们在社会上的关系,还在我们有能力对它们起决定性影响以前,就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开始确立了。

我们的体质常常威胁我们,可是任何人也不敢藐视它的存在。

诚然,我们能够超越体质的限制,但这样一来,我们也就垮得更快;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是冒险把大厦建筑在松软的废墟上,我们的一生也就变成一场精神原则和 肉体原则之间不幸的斗争。但是,一个不能克服自身相互斗争因素的人,又怎能抗拒生活的猛烈冲击,怎能安静地从事活动呢?因为,只有从安静中才能产生伟大壮 丽的事业,安静是唯一生长出成熟果实的土壤。

尽管我们由于体质不适合我们的职业,不能持久地工作,而且工作起来也很少乐趣。但是,为了克尽职守而牺牲自己幸福的思想激励着我们不顾体弱去努力工作。如 果我们选择了力不能胜任的职业,那么,我们决不能把它做好,我们很快就会自愧无能,并对自己说,我们是无用的人,是不能完成自己使命的社会成员,由此产生 的必然结果就是妄自菲薄。还有比这更痛苦的感情吗?还有比这更难于靠外界的赐予来补偿的感情吗?妄自菲薄是一条毒蛇,它永远啮噬着我们心灵,吮吸着其中滋 润生命的血液,注入厌世和绝望的毒液。

如果我们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能力,以为能够胜任经过周密考虑而选定的职业,那么这种错误将使我们受到惩罚。即使不受到外界指责,我们也会感到比外界指责更为可怕的痛苦。

如果我们把这一切都考虑过了,如果我们生活的条件容许我们选择任何一种职业,那么我们就可以选择一种能使我们最有尊严的职业,选择一种建立在我们深信其正 确的思想上的职业,选择一种给我们提供广阔场所来为人类进行活动、接近共同目标(对于这个目标来说,一切职业只不过是手段)即完美境地的职业。

尊严就是最能使人高尚起来、使他的活动和他的一切努力具有崇高品质的东西,就是使他无可非议、受到众人钦佩并高于众人之上的东西。
但是,能给人以尊严的只有这样的职业,在从事这种职业时我们不是作为奴隶般的工具,而是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这种职业不需要有不体面的行动(哪 怕只是表面上不体面的行动),甚至最优秀的人物也会怀着崇高的自豪感去从事它。最合乎这些要求的职业,并不一定是最高贵的职业,但总是最可取的职业。

但是,正如有失尊严的职业会贬低我们一样,那种建立在我们后来认为是错误的思想上的职业也一定使我们感到压抑。

这里,我们除了自我欺骗,别无解救办法,而以自我欺骗来解救又是多么的糟糕!

那些不是干预生活本身,而是从事抽象真理研究的职业,对于还没有坚定的原则和牢固、不可动摇的信念的青年是最危险的。同时,如果这些职业在我们心里深深地扎下了根,如果我们能够为它们的支配思想牺牲生命、竭尽全力,这些职业看来似乎还是最高尚的。

这些职业能够使才能适合的人幸福,但也必定使那些不经考虑、凭一时冲动就仓促从事的人毁灭。

相反,重视作为我们职业基础的思想,会使我们在社会上占有较高的地位,提高我们本身的尊严,使我们的行为不可动摇。

一个选择了自己所珍视的职业的人,一想到他可能不称职时就会战战兢兢——这种人单是因为他在社会上所居地位是高尚的,他也就会使自己的行为保持高尚。

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一种利益必须消灭另一种的。人类的天性本身就是这样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过得完美。

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著名的学者、大哲人、卓越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无疵的伟大人物。

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宗教本身也教诲我们,人人敬仰的理想人物,就曾为人类牺牲了自己——有谁敢否定这类教诲呢?

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幸福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所压倒,因为这是为人类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 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是默默的,但她将永恒地存在,并发挥作用。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

美国独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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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econd Continental Congress

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第二次大陆会议

独立宣言

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

英国与其美洲殖民地之间的战争于一七七五年四月开始。随着战争的延续,和解的希望逐渐消失,完全独立已成为殖民地的目标。一七七六年六月七日,在大陆会议的一次集会中,维吉尼亚的理查德·亨利·李提出一个议案,宣称:“这些殖民地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六月十日大陆会议指定一个委员会草拟独立宣言。实际的起草工作由托马斯·杰佛逊负责。七月四日独立宣言获得通过,并分送十三州的议会签署及批准。

独立宣言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明政治哲学--民主与自由的哲学,内容深刻动人;第二部分列举若干具体的不平事例,以证明乔治三世破坏了美国的自由;第三部分郑重宣布独立,并宣誓支持该项宣言。

大陆会议(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

美利坚合众国十三个州一致通过的独立宣言:

在有关人类事务的发展过程中,当一个民族必须解除其和另一个民族之间的政治联系,并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时,出于人类舆论的尊重,必须把他们不得不独立的原因予以宣布。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赖以奠基的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为了慎重起见,成立多年的政府,是不应当由于轻微和短暂的原因而予以变更的。过去的一切经验也都说明,任何苦难,只要是尚能忍受,人类都宁愿容忍,而无意为了本身的权益便废除他们久已习惯了的政府。但是,当追逐同一目标的一连串滥用职权和强取豪夺发生,证明政府企图把人民置于专制统治之下时,那么人民就有权利,也有义务推翻这个政府,并为他们未来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这就是这些殖民地过去逆来顺受的情况,也是它们现在不得不改变以前政府制度的原因。当今大不列颠国王的历史,是接连不断的伤天害理和强取豪夺的历史,这些暴行的唯一目标,就是想在这些州建立专制的暴政。为了证明所言属实,现把下列事实向公正的世界宣布——

他拒绝批准对公众利益最有益、最必要的法律。

他禁止他的总督们批准迫切而极为必要的法律,要不就把这些法律搁置起来暂不生效,等待他的同意;而一旦这些法律被搁置起来,他对它们就完全置之不理。

他拒绝批准便利广大地区人民的其它法律,除非那些人民情愿放弃自己在立法机关中的代表权;但这种权利对他们有无法估量的价值,而且只有暴君才畏惧这种权利。

他把各州立法团体召集到异乎寻常的、极为不便的、远离它们档案库的地方去开会,唯一的目的是使他们疲于奔命,不得不顺从他的意旨。

他一再解散各州的议会,因为它们以无畏的坚毅态度反对他侵犯人民的权利。

他在解散各州议会之后,又长期拒绝另选新议会;但立法权是无法取消的,因此此这项项权力仍由一般人民来行使。其实各州仍然处于危险的境地,既有外来侵略之患,又有发生内乱之忧。

他竭力抑制我们各州增加人口;为此目的,他阻挠外国人入籍法的通过,拒绝批准其它鼓励外国人移居各州的法律,并提高分配新土地的条件。

他拒绝批准建立司法权力的法律,藉以阻挠司法工作的推行。

他把法官的任期、薪金数额和支付,完全置于他个人意志的支配之下。

他建立新官署,派遣大批官员,骚扰我们人民,并耗尽人民必要的生活物质。

他在和平时期,未经我们的立法机关同意,就在我们中间维持常备军。

他力图使军队独立于民政之外,并凌驾于民政之上。

他同某些人勾结起来把我们置于一种不适合我们的体制且不为我们的法律所承认的管辖之下;他还批准那些人炮制的各种伪法案来达到以下目的:

在我们中间驻扎大批武装部队;

用假审讯来包庇他们,使他们杀害我们各州居民而仍然逍遥法外;

切断我们同世界各地的贸易;

未经我们同意便向我们强行征税;

在许多案件中剥夺我们享有陪审制的权益;

罗织罪名押送我们到海外去受审;

在一个邻省废除英国的自由法制,在那裹建立专制政府,并扩大该省的疆界,企图把该省变成既是一个样板又是一个得心应手的工具,以便进而向这里的各殖民地推行同样的极权统治;

取消我们的宪章,废除我们最宝贵的法律,并且根本上改变我们各州政府的形式;

中止我们自己的立法机关行使权力,宣称他们自己有权就一切事宜为我们制定法律。

他宣布我们已不属他保护之列,并对我们们作战,从而放弃了在这里的政务。

他在我们的海域大肆掠夺,蹂躏我们沿海地区,焚烧我们的城镇,残害我们人民的生命。

他此时正在运送大批外国佣兵来完成屠杀、破坏和肆虐的勾当,这种勾当早就开始,其残酷卑劣甚至在最野蛮的时代都难以找到先例。他完全不配作为一个文明国家的元首。

他在公海上俘虏我们的同胞,强迫他们拿起武器来反对自己的国家,成为残杀自己亲人和朋友的刽子手,或是死于自己的亲人和朋友的手下。

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并且竭力挑唆那些残酷无情、没有开化的印第安人来杀掠我们边疆的居民;而众所周知,印第安人的作战规律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杀勿论的。

在这些压迫的每一陷阶段中,我们都是用最谦卑的言辞请求改善;但屡次请求所得到的答复是屡次遭受损害。一个君主,当他的品格已打上了暴君行为的烙印时,是不配作自由人民的统治者的。

我们不是没有顾念我们英国的弟兄。我们时常提醒他们,他们的立法机关企图把无理的管辖权横加到我们的头上。我们也曾把我们移民来这里和在这里定居的情形告诉他们。我们曾经向他们天生的正义善感和雅量呼吁,我们恳求他们念在同种同宗的份上,弃绝这些掠夺行为,以免影响彼此的关系和往来。但是他们对于这种正义和血缘的呼声,也同样充耳不闻。因此,我们实在不得不宣布和他们脱离,并且以以对待世界上其它民族一样的态度对待他们:和我们作战,就是敌人;和我们和好,就是朋友。

因此,我们,在大陆会议下集会的美利坚合众国代表,以各殖民地善良人民的名义,非经他们授权,向全世界最崇高的正义呼吁,说明我们的严正意向,同时郑重宣布;这些联合一致的殖民地从此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也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取消一切对英国王室效忠的义务,它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作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它们完全有权宣战、缔和、结盟、通商和采取独立国家有权采取的一切行动。

为了支持这篇宣言,我们坚决信赖上帝的庇佑,以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神圣的名誉,彼此宣誓。

英文原文:

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n CONGRESS, July 4, 1776

When in the Course of human events, it becomes necessary for one people to dissolve the political bands which have connected them with another, and to assume among the powers of the earth, the separate and equal station to which the Laws of Nature and of Nature’s God entitle them, a decent respect to the opinion of mankind require that they should decalre the causes which impel them to the separation.

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That to secure these rights, Governments are instituted among Men, deriving their just powers from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That whenever any Form of Government becomes destructive of these ends, it is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alter or to abolish it, and to institute new Government, laying its foundation on such principles and organizing its powers in such form, as to them shall seem most likely to effect their Safety and Happiness.

Prudence, indeed, will dictate that Governments long established should not be changed for light and transient causes; and accordingly all experience hath shewn, that mankind are more disposed to suffer, while evils are sufferable, than to right themselves by abolishing the forms to which they are accustomed.

But when a long train of abuses and usurpations, pursuing invariably the same object evinces a design to reduce them under absolute Despotism, it is their right, it is their duty, to throw off such Government, and to provide new Guards for their future security.

Such has been the patient sufferance of these Colonies; and such is now the necessity which constrains them to alter their former Systems of Government. The history of the present King of Great Britain [George III] is a history of repeated injuries and usurpations, all having in direct object the establishment of an absolute Tyranny over these States. To prove this, let Facts be submitted to a candid world.

He has refused his Assent to Laws, the most wholesome and necessary for the public good.

He has forbidden his Governors to pass Laws of immediate and pressing importance, unless suspended in their operation till his Assent should be obtained, and when so suspended, he has utterly neglected to attend to them. He has refused to pass other Laws for the accommodation of large districts of people, unless those people would relinquish the right of Representation in the Legislature, a right inestimable to them and formidable to tyrants only.

He has called together legislative bodies at places unusual, uncomfortable, and distant from the depository of their public Records, for the sole purpose of fatiguing them into compliance with his measures.

He has dissolved Representative Houses repeatedly, for opposing with manly firmness his invasions on the rights of the people.

He has refused for a long time, after such dissolutions, to cause others to be elected; whereby the Legislative powers, incapable of Annihilation, have returned to the People at large for their exercise; the State remaining in the meantime exposed to all the dangers of invasion from without, and convulsions within.

He has endeavoured to prevent the population of these States; for that purpose obstructing the Laws for Naturalization of Foreigners; refusing to pass others to encourage their migrations hither, and raising the conditions of new Appropriations of Lands.

He has obstructed th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by refusing his Assent to Laws for establishing Judiciary powers.

He has made Judges dependent on his Will alone, for the tenure of their offices, and the amount and payment of their salaries.

He has erected a multitude of New Offices, and sent hither swarms of Officers to harass our people, and eat out their substance.

He has kept among us, in times of peace, Standing Armies, without the consent of our legislatures.

He has affected to render the Military independent of and superior to the Civil power.

He has combined with others to subject us to a jurisdiction foreign to our constitution and unacknowledged by our laws; giving his Assent to their Acts of pretended Legislation:

For quartering large bodies of armed troops among us;

For protecting them by a mock Trial from punishment for any Murders which they should commit on the Inhabitants of these States;

For cutting off our Trade with all parts of the world:;

For imposing Taxes on us without our Consent;

For depriving us in many cases of the benefits of Trial by Jury;

For transporting us beyond Seas to be tried for pretended offences;

For abolishing the free System of English Laws in a neighbouring Province, establishing therein an Arbitrary government, and enlarging its Boundaries so as to render it at once an example and fit instrument for introducing the same absolute rule into these Colonies;

For taking away our Charters, abolishing our most valuable Laws and altering fundamentally the Forms of our Governments;

For suspending our own Legislatures, and declaring themselves invested with power to legislate for us in all cases whatsoever.

He has abdicated Government here by declaring us out of his Protection and waging War against us.

He has plundered our seas, ravaged our Coasts, burnt our towns, and destroyed the lives of our people.

He is at this time transporting large Armies of foreign Mercenaries to complete the works of death, desolation and tyranny, already begun with circumstances of cruelty and perfidy scarcely paralleled in the most barbarous ages, and totally unworthy the Head of a civilized nation.

He has constrained our fellow Citizens taken Captive on the high Seas to bear Arms against their Country, to become the executioners of their friends and Brethren, or to fall themselves by their Hands.

He has excited domestic insurrections amongst us, and has endeavoured to bring on the inhabitants of our frontiers, the merciless Indian Savages, whose known rule of warfare is an undistinguished destruction of all ages, sexes and conditions.

In every stage of these Oppressions We have Petitioned for Redress in the most humble terms. Our repeated Petitions have been answered only by repeated injury. A Prince, whose character is thus marked by every act which may define a Tyrant, is unfit to be the ruler of a free people.

Nor have We been wanting in attentions to our British brethren.

We have warned them from time to time of attempts by their legislature to extend an unwarrantable jurisdiction over us.

We have reminded them of the circumstances of our emigration and settlement here.

We have appealed to their native justice and magnanimity, and we have conjured them by the ties of our common kindred to disavow these usurpations, which would inevitably interrupt our connections and correspondence.

They too have been deaf to the voice of justice and of consanguinity. We must, therefore, acquiesce in the necessity, which denounces our Separation, and hold them, as we hold the rest of mankind, Enemies in War, in Peace Friends.

We, therefore,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n General Congress, Assembled, appealing to the Supreme Judge of the world for the rectitude of our intentions, do, in the Name, and by the authority of the good

People of these Colonies, solemnly publish and declare.

That these United Colonies are, and of Right ought to be Free and Independent States; that they are Absolved from all Allegiance to the British Crown, and that all political connection between them and the State of Great Britain is and ought to be totally dissolved; and that as Free and Independent States, they have full Power to levy War, conclude Peace, contract Alliances, establish Commerce, and to do all other Acts and Things which Independent States may of right do.

And for the support of this Declaration, with a firm reliance on the protection of Divine Providence, we mutually pledge to each other our Lives, our Fortunes, and our sacred Honor.

The signers of the Declaration represented the new states as follows:

New Hampshire:

Josiah Bartlett, William Whipple, Matthew Thornton

Massachusetts:

John Hancock, Samual Adams, John Adams, Robert Treat Paine, Elbridge Gerry

Rhode Island:

Stephen Hopkins, William Ellery

Connecticut:

Roger Sherman, Samuel Huntington, William Williams, Oliver Wolcott

New York:

William Floyd, Philip Livingston, Francis Lewis, Lewis Morris

New Jersey:

Richard Stockton, John Witherspoon, Francis Hopkinson, John Hart, Abraham Clark

Pennsylvania:

Robert Morris, Benjamin Rush, Benjamin Franklin, John Morton, George Clymer,

James Smith, George Taylor, James Wilson, George Ross

Delaware:

Caesar Rodney, George Read, Thomas McKean

Maryland:

Samuel Chase, William Paca, Thomas Stone, Charles Carroll of Carrollton

Virginia:

George Wythe, Richard Henry Lee, Thomas Jefferson, Benjamin Harrison,

Thomas Nelson, Jr., Francis Lightfoot Lee, Carter Braxton

North Carolina:

William Hooper, Joseph Hewes, John Penn

South Carolina:

Edward Rutledge, Thomas Heyward, Jr., Thomas Lynch, Jr., Arthur Middleton

Georgia:

Button Gwinnett, Lyman Hall, George Walton

在美国独立宣言上签字的13个州分别是:
New Hampshire(新罕布什尔州)
Massachusetts(马萨诸塞州)
Rhode Island(罗德岛州 )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
New York(纽约州)
New Jersey(新泽西州)
Pennsylvania(宾夕法尼亚州)
Delaware(特拉华州 )
Maryland(马里兰州)
Virginia(维吉尼亚州 )
North Carolina(北卡罗来纳州 )
South Carolina(南卡罗来纳州 )
Georgia(乔治亚州)